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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天化颜歌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_财经

  上市公司名称: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兰石重装

  股票代码:603169

  信息披露义务人: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甘肃兴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三月

  声  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甘肃兴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无偿划转涉及的股份变更事项已经省政府国资委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本文另有所指之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文戈

  注册资本:1,231,309.9881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231,309.988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7年11月23日

  经营期限: 2007年11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6654372581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股权)管理和融资业务,产业整合和投资业务,基金投资和创投业务,上市股权管理和运营业务,有色金属材料的批发和零售,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等。(凡涉及行政许可或资质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资质证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项目除外)

  注 册 地: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邮政编码:730030

  联系电话:0931-8732093

  2、甘肃兴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学千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4日

  经营期限:2009年12月4日至2059年12月3日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6956279843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投资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会展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 册 地: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邮政编码:730030

  联系电话:0931-8732093

  兴陇资本系甘肃国投全资子公司,兴陇资本与甘肃国投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股权结构: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甘肃国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如下图所示: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甘肃国投主要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甘肃国投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票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甘肃国投及其全资子公司兴陇资本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一)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二)持股5%以上的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甘肃国投及其全资子公司兴陇资本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国投直接持有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4%的股权,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

  2、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国投直接持有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3.98%的股权,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

  3、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国投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17%的股权,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

  第二章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发[2016]3号),为推动甘肃省国有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资源,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甘肃国投及其全资子公司兴陇资本同意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转让所持有兰石重装的国有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甘肃国投及其全资子公司兴陇资本将不再持有兰石重装的股份。甘肃国投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兰石重装股份的计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甘肃国投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审批程序。

  第三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甘肃国投持有兰石重装71,817,478股A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83%。兴陇资本持有兰石重装31,800,000股A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02%。兰石集团持有兰石重装597,822,266股A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6.85%,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发[2016]3号),为推动甘肃省国有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资源,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甘肃国投及其全资子公司兴陇资本同意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转让所持有兰石重装的国有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后,甘肃国投及其全资子公司兴陇资本将不再持有兰石重装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

  ■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发[2016]3号),为推动甘肃省国有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资源,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的批复》(甘国资发产权[2019]76号),省政府国资委同意将甘肃国投持有的兰石重装71,817,478股股份(占兰石重装总股本6.83%)和甘肃国投全资子公司兴陇资本持有的兰石重装31,800,000股股份(占兰石重装总股本3.02%)无偿划转给兰石集团。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甘肃国投及兴陇资本不再持有兰石重装股份,兰石集团将直接持有兰石重装66.70%的股份。

  三、本次划转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本次股权划转涉及的兰石重装股份数量为103,617,478股A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85%,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甘肃国投及其全资子公司兴陇资本将不再持有兰石重装的股份,将不再拥有上市公司的股权。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人的调查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有股权行政划转,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认为兰石集团具备上市公司受让股份的资格条件,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甘肃国投及全资子公司人兴陇资本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七、本次股份划转须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股份划转根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发[2016]3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的批复》(甘国资发产权[2019]76号)的意见和要求,为推动甘肃省国有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资源,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兰石集团同意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接收甘肃国投及其全资子公司兴陇资本所持有兰石重装的国有股权。本次无偿划转股权,兰石重装的控制权不发生变更,仍为兰石集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有关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法定程序。包括甘肃国投召开党委会审议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董事会决议、兴陇资本执行董事决定、请示省政府国资委、获取省政府国资委批复、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签订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等法定程序。

  第四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

  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发生过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五章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信息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19年3月19日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兰石重装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一)甘肃国投营业执照;

  (二)甘肃国投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文件。

  附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2019 年 3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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